《The Fix》由Marcia Clark﹑Elizabeth Craft及Sara Fain共同执笔,剧中讲述女主Maya Travis(Robin Tunney)是位女检察官,在8年前她输了谋杀案的庭审并成为传媒的批评对象,因此她离开了洛杉矶隐居在俄勒冈州的农村。然而8年后这位凶手再一次行凶,这次Maya究竟该蹈矩循规,还是不惜一切下把他送进牢狱? 虽然案中剧情是虚构的,不过灵感是来自Marcia Clark本人,过去她身为检察官时输得最为著名的就是O.J. Simpson一案。
就,还是那样子。3.5 @Berlinale
看完预告片的我:被预告片里突然的笑声震住了。这是种怎样的魔法!
无关小说跳脱电影,只是原原本本地捕捉生活回归现实,就像手语是很实在的语言,比划出的诗能留下本质的真诚。镜头的爱有多强烈,别怪观众被金敏喜的衣角和笑牵着跑。“黑白的,好可惜”“我可以拍彩色的”,最后五分钟我真受不了了,强烈谴责洪常秀这种无视银幕肆意炫耀和金敏喜彼此拥有的行为…
有个疑问,提出来恐怕不礼貌,但知识不能不求甚解,所以还是要问:拍洪尚秀的电影需要化妆吗?
越发炉火纯青的创作,真实世界的美丽如此简单地显露。
洪常秀的电影都是为他自己拍的。但观众们却都能从中找到自己。就像“瓶颈”是这部电影的灵感来源和主题,而我们看完这部电影才会认真思考这个问题。
我晕!本人倾向于是敏后和洪导结婚了然后度蜜月时顺便随便拍了部电影
洪常秀是想说:我电影里,关于戏里戏外演职服化道的一切,都必须是我的私人最爱。换句话说,作者电影的导演们,从不接受公私之分的讨论(金敏喜点了个赞)。
结尾突然虐狗猝不及防。原来还真的是“小说家的电影”。依然是聊天本体,不过有了些公路片元素,联动了上一部的“渣男”监督,“尬聊”时刻增多了。书店,影院,阅读,创作论,辩护,女神,天台,吸烟。
好吧,你牛逼,你做到了,我们也羡慕死了
前面是个衔尾蛇结构,然后是一个尾声式的情感升华,说实话有一点点跳脱,不过浓度够高,不用计较
尽管曾经只有过一夜春光,大胡子诗人才是小说家的创作灵感吧,不然在酒桌上一直制止人家剧透干嘛呢,各有各的脑回路,各有各的故事,小说家的故事难道长在诗人大脑里!
3.5。1.写给金敏喜的情书,影片中未出现的丈夫、女小说家,都可以理解成创作者本身,金敏喜成为洪常秀的缪斯,简直是疏解了自2010s以来洪常秀的创作困境。2.独自在电影院里看一部有关自己的短片,银幕上满是笑容、阳光,以及召之即来的色彩,这怕也是表演者的一种期待。3.洪常秀电影虽然一直以来谈谈情、喝喝酒、做做爱,但每一部诉求都不尽相同,每一部都有创作者的巧思,模糊戏里戏外的真实,窗外的凝视着的小女孩等等。
3.5 什么叫为演员(爱人)创作——不拍戏?不要你管。要剧情?不要你管?要彩色的?好的,老婆。
洪老,要拍电影,而不要讲自己啊……拍不动了可以停下来歇一歇的,为啥要把这种东西拿出来?
金敏喜的眼睛和肢体表演,怎么会如此如此舒展荡漾,和洪擅长的相遇-对话-冲突戏一样,单靠日常就能实现魔法。偶然与想象。
难以分辨是小说家的电影还是电影人的小说。随意流畅到不在乎“电影”作为影像介质的边界。关于创作人生的对话精彩,充满点睛之笔。在电影院看的感觉又很好,因为终于对那些细小的喜剧时刻拥有了共鸣。但当然什么都比不上金敏喜那一刻的天真真诚与美好,不能用“美丽”来形容。为她拍的影像,为他唱起的婚礼进行曲。I love you. I love you.
白色高领打底+白裤子+黑西装+黑皮鞋最佳outfit。一旦切换到彩色小视频日了,这是什么恐怖的红毛衣。懂为啥拍黑白,演员随便穿。拍vlog可以养活全家,臭男人少哭穷。
要是哪天我结婚了,我也要拍个这样的东西在婚礼上放!
节奏很舒服,不断遇见作家、导演、演员并展开对话,关于生活关于艺术。有种难言的真实感,比如总是两个人对话另一个人在旁观看,以及对话中的人物有司空见惯的尴尬,也有相见恨晚的投契。那小女孩在窗外的张望乃神来之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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