儿子真的烦人啊~像个爱闹情绪的小媳妇,大敌当前了还要跟爸爸置气。最后的反转有点一般般,被救的那个角色完全是个白痴弱鸡,完全不值得老亨利为他出手嘛
一开始就觉得这个男的肯定是个传说人物 却没想到最后还是死在敌人手里 而且是救过的 太讽刺 也可能是因果
快意恩仇的江湖又回来了。在蛮荒的时代,弱肉强食,当决定放下屠刀重新作人,在那荒野深处,可谁知,一次的恻隐之心,却又把自己拉回到江湖,如果一直凶残下去,会如何?江湖中闻风丧胆?拯救自己,和拯救他人,在蛮荒的江湖,有时候就是生死的抉择。好久没看过这么这么爽快的片子了!
熊孩子穿越来的吗 格格不入啊 怎么长大的啊
西部风格,悠远辽阔。大爷虽离江湖已远,但大爷还是那个大爷。
不相信救赎的杀手,养大了方圆一百里唯一不会打枪的男孩子。后来他学会了。
比利小子的意淫后传 给传奇人物想了个美好结局
荒野伤者携巨款,父子救人招祸端。
湖海洗我胸襟,河山飘我影踪,暮年传奇用生命给儿子上的最后一课,你所追求的正是我想逃离的,平淡才是真。
就是杰森斯坦森电影常用的隐退大佬扮猪吃老虎的庸俗套路嘛,搞个小孩子挑逗观众情绪,结局大反转,这些手法都玩烂了,换张皮分就能高那么多。看斯坦森打架不比看这糟老头打手枪强?
血性早已苟活在鲜肉御姐的裤裆里。
不是说老亨利不能死,不过老亨利的死是说不通的,以老亨利的背景,可以想见当初将人带回来时,一定将该人搜索个遍了,以寻找他可以透露的身份信息,所以,类似手臂纹身是一定不会被忽视的。随便说一下,当初《巴斯特·斯克鲁格斯的歌谣》里的亮眼表演果然是人才。
惹上一个不该惹的人,双脚已经踏入地狱门,紧张的眼神,颤抖的双唇,何必再去苦苦强求,苦苦追问?
中规中矩,枪战也就5分钟,最后还有个反转。喜欢影片的,是喜欢影片的调调吧~剧情太平了~
中规中矩的致敬西部片。每个细节都挺考究,但也都没有突破
七分,天才牛仔退隐江湖与世无争善心萌动卷入恩怨阴沟翻船。
老亨利是比利小子,最后击退来者,发现受伤男人手上的标志,原来是同伙,反被枪杀,儿子杀了受伤男人
太多售卖廉价情感的电影的现在,这样的电影算是少有了。
[视]微血。比利小子后传,小场面,场景单一
玩过大表哥,场景服装感觉很亲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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